| 1.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学习两年者,毕业时颁发河北省教育厅验印的普通中专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学历 ,然后由学校负责全部安排工作。如不愿参加工作继续升学深造者,可再续读两年大专,毕业时颁发国家教育部验印的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大专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学历。 2.保证全部安排工作 学生从我校毕业后,除颁发大专或中专学历证书外,还要负责对所有毕业生进行全部安排工作,如不兑现,退还全部学费(新生在入学时,可与校方签订安排工作合同书)。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按时的、如数的发放工资,由本校全部承担。 3.学生毕业后的工作地点和月工资标准 ( 1000元至2000 元)
由学生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任意选择:(1)石家庄市(2)北京市(3)上海市(4)天津市(5)广州市(6)深圳市(7)珠海市(8)青岛市 等国家重点开发城市或经济特区。 |